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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经湖北省委批准,湖北省纪委监委对武汉市政协原党组成员、副主席陈邂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。
经查,陈邂馨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对党不忠诚、不老实,对抗组织审查;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,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;私德败坏,搞钱色交易;损害群众利益,为黑恶势力充当“保护伞”;底线失守,公器私用,将手中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,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、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利,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。
陈邂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、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,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湖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,决定给予陈邂馨开除党籍处分;由湖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一并移送。
(湖北省纪委监委)
律师执业证
京师律师事务所刑事诉讼部主任
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
中国法学会会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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